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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八百四十二章 劳模现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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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火花之拳布瑞姆的boss属性是闪电强化和灵气加强,看那架势,应该是比之前我们干掉的那三名洗剪吹成员都要强。

    只不过,我有点佩服它的勇气,就算比之前的成员强,前面三个必定都已经被冒险小队干掉了,才能来到这里,三个成员在一起都被*掉了,它是哪里来的勇气,一个人带着几个议会成员和一群鲜血之王在这里等候敌人。

    所以说啊,这群傻蛋的思维,你永远也无法猜测。

    当然,也不是说只有火花之拳布瑞姆一个boss,就比之前对付那三个容易了,想想看,那三个洗剪吹成员,可都是用计将它们分散了,才逐一击破的,而在这里,却并没有太多的空间让你牵扯敌人,各自击破,说到底,我只是好奇这群分身的智商而已,就像热血漫画里面一个一个出现的四大天王,名为高傲,不屑群殴,实则是送经验,它们一定是勇者打入魔王内部的奸细,为了大业牺牲自己,成全主角。

    想着这些有的没有的,数分钟之后,大多数鲜血之王就已经倒在了小雪它们爪下,当然,也有少数几个死在我的龙卷风下的倒霉蛋。

    火花之拳布瑞姆虽强,看看它的boss属性之一,闪电强化,只要轻轻一碰,就会被动从它身上激发出伤害强大的闪电弧,是近战冒险者的克星。

    按理来说,鬼狼们除了光烈怒破击这招以外,也是一个标准的近战战士,那爪子抓下去,那嘴巴咬下去,还不被电的全身毛发根根竖直起来?

    可是小雪它们才不会那么傻,既然敌人有难缠的属性,那么就先把其他小兵干掉,最后再集中火力对付这家伙。

    就这样,火花之拳布瑞姆空有一身克制鬼狼的属性,但是在速度上,却被鬼狼们耍的团团转,根本找不到可以一战的敌人,最后看了看我这边,似乎觉得我这个毫无高手气势的家伙比较好对付,立刻用瘸着一条腿的走路姿势,飞快的一拐一拐着跑过来,眼睛闪烁着兴奋的猩红目光,似乎在说,今日老子便要拿你开刀了。

    我面无表情的变身妖月狼巫,火花之拳布瑞姆愣了愣,默默的转过头,继续追鬼狼它们去了。

    还算这家伙没蠢到家,虽然无论如何都是要死的,至少选个弱一点的敌人,好好痛快的打一场再死。

    一番遛狗般的追逐战后,那些鲜血之王和普通议会成员都已经倒地了,战场上只剩下一个火花之拳布瑞姆,还在孜孜不倦的追着小二它们的屁股跑。那大无畏的精神到是让人有些感动。

    小雪也显摆一回老大风度,既然火花之拳布瑞姆追着最弱的小二它们,那么就爽快的让给它们对付吧,自己这个可以匹敌领域强者的老大要是也加入进去,战斗未免就太无趣了。

    这样想着的小雪,打着哈欠来到我身边,一脸温顺的蜷着身子躺下,和我一起观战。

    小二它们虽然弱一点,但也能匹敌伪领域境界的高手,任何一只都绝对不是火花之拳布瑞姆能够抗衡的,不过稍稍压制一下实力,还是能玩的很乐乎。

    很快,它们就迷上了玩一个游戏——上前挠一下火花之拳布瑞姆,待它身上激发闪电弧的时候,立刻躲开。

    这是很考验技术的事情,闪电的速度本来就最快,而布瑞姆身为boss,boss级的闪电强化属性,更是将闪电的威力和速度大大强化了,就算以小二它们的速度,没有强大的第六感反应,也很难躲过从布瑞姆身上瞬发的数十道闪电弧。

    四只鬼狼轮流挠,似乎在比赛谁躲的更多,火花之拳布瑞姆那叫一个屈辱啊,早知道是这样,早知道这些巨狼没有骑士精神,自己刚才就干脆找一块豆腐……不对,是找刚才那个貌似很强大的强者,一头撞死去算了。

    在这种屈辱的猫戏老鼠游戏中,火花之拳布瑞姆惨叫倒地,最后赢得胜利的是小四,它只被电了四次,躲过了二十一次,真是可喜可贺,回去以后奖励一块大烤肉吧。

    布瑞姆掉落了一件金色装备,我拾起来一看,是把强化双斧,双刃斧的扩展级别武器,斧头类武器中较少见的单手使用武器,这类武器还有一点市场,尤其是野蛮人,似乎有不少都特别钟爱双手握上这类武器,以显示自己的威武雄壮,暴力难挡。

    不像斧类武器中的军用锹,那玩意的造型才叫一个丧心病狂,撇下用的顺不顺手不说(事实上十分碍手,比镰刀还难用),光是土到掉渣的外形,就很少人会选择使用,打到这类武器的冒险者只能自认倒霉,除非属性真的具有诱惑力,不然几乎没人愿意买,愿意用。

    先存起来,先存起来再说。

    我将未辨识的金色强化双斧,塞到了物品栏里面,并未选择当场辨识。

    现在胃口养刁了,一件金色装备一件满足不了我,攒起好几件一起辨识才过瘾,反正前面还有另外两名洗剪吹成员,还有劳模童鞋,不愁不会爆落金色装备。

    继续前进,过了这面神殿大门,打败了火花之拳布瑞姆后,接下来有两条路可以选择,这两条路将像两条手臂,将中央的巨大血池湖泊揽在怀里,而手臂与手臂的最终汇合点,两只手章错合起来的大殿最深处,应该就是大神魔墨菲斯托的所在地了。

    游戏留下来的模糊印象,让我依稀记得,另外两名洗剪吹成员应该是分开来,各自守在一条路上,都省去冒险者将两个怪物分开逐个击破的功夫了,它们和火花之拳布瑞姆是【真!勇者奸细】不解释,邪恶之手伊斯梅尔它们三个才是劳模的忠诚走狗。

    反正那条路都无所谓,为了装备,在干掉一个洗剪吹成员后,我还会原路返回去另外一条路,干掉最后一个,把劳模童鞋这顿主菜留到最后。

    “就选右手边吧。”正当我想随随便便决定的时候,小幽灵提出建议。

    “这到是没问题,但为什么呢?”我被提起了好奇心。

    “因为小凡欺负我,做色色的事情的时候,总是右手先伸到我的衣服里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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